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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确保高考安全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教育部与各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签订了高考安全责任书,明确要求各省(区、市)招委重点做好5方面工作,确保高考安全。
教育部要求,各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命题、试卷印制、运送、保管、考试实施、评卷、录取等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高考安全。
高考安全责任书明确省级招委是本辖区内高考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治理高考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治考风考纪、组织考试和实施录取的责任主体。省招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教育厅(教委)分管领导和省级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主管责任人,省招委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对本部门高考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
高考安全责任书中明确要求各省(区、市)招委重点做好5方面工作,确保高考安全。
一是要分析研究并明确本辖区2015年高考工作的形势和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高考工作管理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以及重大问题和相关信息报告制度。高考期间要设立高考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快速有效地处理高考中出现的各类突发、偶发事件。
二是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命题、试卷印制、运送、保管、考试实施、评卷、录取等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三是要组织有关部门对高考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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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确保高考安全的相关文章
2015年高考政策五大“关键词”
2015年高考即将拉开大幕,在连续两期关注高考改革的新方向及试点地区的探索之后,教育部考试中心和高校又发布了一些更为具体、实用的考试信息,以帮助考生在2015高考“关键词”中,感受2015年高考政策的新变化。
关键词一:为“残疾人高考”建章
日前,《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颁布,这是我国第一次从国家层面对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而专门制定的管理规定。它的颁布对于进一步...[ 查看全文 ]
2015年教育部高考通知:提高服务,提前准备
2015年全国统一高考即将于6月7日至8日举行,部分省由于考试科目设置不同, 9日仍安排有考试科目。今年全国高考报名考生共942万人。
教育部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以考生为本,全方位做好服务工作。一是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动员各方面力量,加强治安、出行、食宿、卫生等方面的综合保障,为考生营造温馨的考试环境。二是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考生提供更具人性化的考试服务。...[ 查看全文 ]
2015年甘肃高考招生新政策(全文)
2015年甘肃高考招生新政策(全文)
为做好201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本着招生工作稳定、连续、规范和适应形势的原则,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月4日至10日。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至7日;参加中等职业学校...[ 查看全文 ]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2015年高考注意事项
贵州省2015年普通高考将于6月7-8日举行,考生在参加高考时,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开考前3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35分钟),到准考证上标明的应考考点考场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二、考生可携带专用文具进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 查看全文 ]
甘肃省招生办公室发布2015年高考考生须知
日前,甘肃省高等学学校招生办公室发布了2015年高考“考生须知”。
1.考生在考试前应认真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的有关内容,并信守承诺。
2.考生必须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3.考前25分钟(第一科为考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 查看全文 ]
甘肃省2015年高考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近日,甘肃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了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其中,高考时间为6月7-9日,6月22日-23日公布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6月25日-27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录取工作从7月6日开始至8月26日结束。中国大学网现将甘肃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公布如下: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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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5年高考艺术类摄制专业统考报考简章
浙江省2015年高考艺术类摄制专业统考报考简章
一、报考条件
1.已办理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并取得《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的考生。
2. 摄制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夜盲,无平跖足。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6日8∶30~16∶30;
2014年12月27日8∶30~11∶30。
2.报名地点: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 查看全文 ]
2015年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于1987年经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设立 ,是中国第一所也是亚洲第一所专门招收视障、听障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学院,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
2002年,全国政协副主席、时任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先生参加特教学院十五周年院庆时指出:“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办学最早、规模最大、学科最全、层次最高,是特殊高等教育领域的龙头。”
学院设有6个高等特殊教...[ 查看全文 ]
2015年吉林省教育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 吉林省教育学院
办学类型: 公办、成人高等学校(具有举办高等职业教育资格)
学校办学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长春市九台区龙嘉镇(长吉北线26公里处)。
第二...[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