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奎奸杀案,死缓被质疑:药家鑫死了他凭啥活着
2009年5月16日,云南省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19岁少女王家飞与3岁的弟弟王家红被村民李昌奎残忍杀害。2010年7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李昌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同罪名终审判处李昌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就因为有了“死缓”这个“免死牌”,两份判决书在家属间和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 药家鑫案中,受害人张妙的代理人有一句名言:中国只要还有死刑存在,药家鑫就该享受此待遇。有关药家鑫该不该死,在此存而不论,但这话套在本案中,似乎更为正确:中国只要还有死刑存在,李昌奎就该享受此待遇。现在,药家鑫已死,而“死缓”放在李昌奎身上,就像牛头安在马嘴上,显然是不合适的。 虽然法律有职业门槛,但其实许多东西并不复杂。比如说,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什么叫“罪行极其严重”,足够学者写上等身著作;但对于民众来讲,无须多讲大道理,仅看“王家飞在遭到李昌奎的强暴后被其使用锄头敲打致死,并随后被拖至内屋,懵然不懂年仅三岁的王家红被李昌奎倒提摔死在铁门门方,并随后将姐弟二人用绳子把脖子勒紧”的情节就知道,如果这么严重的罪行都不足以让罪犯去死,那么,法院许多死刑判决都可以改判,特别是药家鑫更是要在九泉路上申冤了。 ... [ 查看全文 ]李昌奎奸杀案,死缓被质疑:药家鑫死了他凭啥活着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