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2015习题精讲
临近考试!应付考试,做题不可少。【出国留学网注会网】温馨提醒您:做题很重要,但是要对症下药哦,这里是由【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网】为您整理提供的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2015习题精讲,希望大家乘风破浪,所向披靡,考取好成绩!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习题精讲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承揽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表述的是( )。 A、承揽人可以自行留存其所承揽物品的复制品和相关的技术资料 B、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C、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D、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应当赔偿因此造成承揽人的损失 2、王某为债务人甲向债权人乙提供担保时,要求债务人甲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方式可以是( )。 A、债务人甲提供的保证 B、债务人甲提供的定金 C、甲的朋友丙提供的留置 D、甲的朋友丙提供的质押 3、下列关于定金的描述正确的是( )。 A、定金合同在签订的时候生效 B、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C、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10% D、第三人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够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不得担任保证人的有( )。... [ 查看全文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2015习题精讲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