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考申论优秀范文:法治中国应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还在进行中,考生们在备考的时候,可以多看看申论范文。 详情请查看出国留学网国家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6年国考申论优秀范文:法治中国应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希望大家喜欢!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如何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基层自治的良性互动,是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一道必答题。 “治理”二字有两层含义。《吕氏春秋》中讲,“治国无法则乱”,强调的是“治”,即统治、治乱;“理”则强调整理、条理,即根据社会自身的机理实现自我管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须将“治”与“理”有效结合起来,充分重视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促进社会自我治理与政府治理之间协调互动,形成合力,在渐进式的反馈和调整过程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不认识社会、对社会没有足够的理论自觉和实践追求,就不可能实现国家“善治”。根据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的研究,如果社会整合缺失,社会将陷入“沉睡”状态,而如果社会整合过度,社会将进入“亢奋”状态。前者表现为对所有问题都漠不关心的疲软态度,容易导致政府的冒进管制,终将进退失据;后者则呈现对所有问题都精力过剩的激进状态,抱怨、争胜、失序并存。当前,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期,社会往往在“沉睡”和“亢奋... [ 查看全文 ]2016年国考申论优秀范文:法治中国应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