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出台初中毕业生艺术素养评价指导意见
出国留学网中考网为大家提供乌鲁木齐市出台初中毕业生艺术素养评价指导意见,更多中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乌鲁木齐市出台初中毕业生艺术素养评价指导意见 过程性评价五项总分100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教育局了解到,乌鲁木齐市出台初中毕业生艺术素养评价指导意见。 从2016年开始,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艺术素质评价,由初中3年的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测试两部分组成。 其中,艺术学习3年的过程性评价是从初一至初三所学艺术课的真实记录,每学期由美术、音乐教师根据学生在本学期课堂的综合表现给予综合评定;终结性评价由各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学校(含市属、兵团等各类学校)的考试。 记者了解到,过程性评价内容包括5项,总分值为100分。其中,艺术课程学习的情感态度和课堂表现,分值为40分;作业完成及考试情况,分值为30分;参与学校或班级文化建设,分值为10分;参与学校社团活动的积极性,分值为10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比赛获奖情况,分值为10分。 过程性评价由音乐和美术老师根据学生平时在本学科的学习表现和成绩给予单独评价赋分,每学期最终结果由两科成绩总分除以2纳入相应的等级。过程性评价每学期一次,评价不合格的学生均不得报考自治区示范性高中。 而终结性评价,是由各区(县)级教育行政... [ 查看全文 ]乌鲁木齐市出台初中毕业生艺术素养评价指导意见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