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强捐 何需动用行政力量,发文促捐?
据《南方日报》报道,网友“13号仓库”在天涯论坛爆料称“江苏南通如皋教育局又开始强行募捐了”。网友提供的教育局募捐通知中规定“科级干部不少于200元,教师不少于100元,工人不少于50元”。后经记者调查,网友所反映的情况属实,如皋市教育局自2009年以来,每年都以文件的形式要求教师捐款,并规定了捐款数额。 皋市教育局认为“不存在强制捐款”、“募捐自愿”,可在他们的文件里却有“教师不少于100元”、“捐标准为每人50—100元”,“确实有困难的职工可以不捐赠”,既然不是“强捐”,何需动用行政力量,发文促捐? 金钱有多少,爱心却无价,为何要规定“最低标准”?难道说捐标准以下数目的老师就没有爱心了吗?“有困难的职工”标准是什么?捐款的目的是什么?一面说着高度自愿,另一面又制定标准,虽然没有赤裸裸,明目张胆地要求强捐,可这与变相的强捐又有什么区别! 教育局是教师的行政管理机构,发文要求教师捐款本身就带有行政干预。对这种文件,老师也是敢怒不敢言,因为关系到自己的评优、评职称、评先进、晋升工资等等,得罪了主管部门,自己说不定就要遭殃,所以他们不得不自愿!而教育局发布文件劝捐皆因为是市委、市政府的精神,如果教育局不对精神进行领会与执行,那么“工作不力”的帽子可能就扣下来了,势必可能影响到全... [ 查看全文 ]专题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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