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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刑事法考点:证据的合法性的相关文章推荐

司考刑事法考点:证据的合法性

考生们需要努力的复习,遇到不懂的刑事诉讼法考点多钻研,才有可能通过司考刑事诉讼法。“司考刑事法考点:证据的合法性”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概念解析】证据的合法性,又称证据的法律性,是指:第一,证据必须具有法定的形式;第二,由法定的人员收集;第三,依照法定的程序收集、审查和运用;第四,要经法庭上查证属实。在各类考试中,常考的知识点是,非法证据的排除。【概念扩展】证据合法性合法性是有效证据的基本特性之一。 关于证据的其他特征的论述可参见刑事诉讼法学部 分中的相关内容。民事证据的合法性,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符合法 律规定的要求,不为法律所禁止,否则不具有证据效力。对证据合法性的要求,目的是为了 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和维护他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体现了人们对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双重要求。1、非法搜集的被告人供述等言词证据的排除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是最高法院《解释》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刑诉规则》)分别规定了非法搜集的被告人供述等言词证据的排除规则。最高法院《解释》第61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 [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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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仲裁开庭和裁决

本文“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仲裁开庭和裁决”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许多人都认为司考刑事诉讼法考试难,其实不难的,一起来看看吧。第39条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第40条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考点]仲裁审理原则和方式  第42条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 查看全文 ]

司考刑事法考点::陪审员

报考了2016司法考试的朋友们,还有哪些刑事诉讼法考点没有全掌握呢?详情查看本文“司考刑事法考点::陪审员”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一、陪审员的条件 1 、积极条件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 )年满二十三周岁;(3 )品行良好、公道正派;(4 )身体健康。另外。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2 、消...[ 查看全文 ]

司考刑事法考点:陪审员

本文“司考刑事法考点:陪审员”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许多人都认为司考刑事诉讼法考试难,其实不难的,一起来看看吧。一、陪审员的条件1、积极条件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年满二十三周岁;(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4)身体健康。另外。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2、消极条件下列人员不能担任陪审员:(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查看全文 ]

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辩护人的权利

“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辩护人的权利”该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不少考生对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还有哪些没有掌握呢?考生们一起来看看吧!〔重点法条〕《刑事诉讼法》第36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查看全文 ]

司考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刑事诉讼的执行

本文“司考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刑事诉讼的执行”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法考试临近,关于司考刑事诉讼法一些还不熟悉的重要考点,朋友们一定要弄懂哦!《最高法院解释》 ★第342条 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 查看全文 ]

司考刑事诉讼法知识点:附带民事诉讼

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刑事诉讼法知识点:附带民事诉讼”,希望每个考生都能认真复习司考刑事诉讼法,多看看书,熟悉每一个知识考点,取得好成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法律均限定为物质损失。最高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 查看全文 ]

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回避

相信考生们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都复习得差不多了吧,快来查漏补缺吧,详情请看本文“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回避”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是司考考试的重点科目,在历年司法考试真题中占有的分值超过了70分。为了方便大家复习,小编整理汇总了刑事诉讼法的重点法条,希望对大家的复习可以有所帮助。第28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讼诉法考点: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

复习司考刑事诉讼法时,多看看教材,熟悉各章节考点,这样复习才会有好的效果。“司考民事讼诉法考点: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是指对于符合法定不予执行情形的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基于被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核实后,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律制度。  一、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条件...[ 查看全文 ]

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刑诉一审程序案例

面临司法考试,许多考生都茫然无措,不知道从何下手复习,首先来看看司法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吧,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刑诉一审程序案例,希望对你备考有所帮助! 案情: 被告人谭某,男,1986年3月2日生。2001年4月5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某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至县基层人民法院。县人民法院认为该案不属本院管辖,遂决定将案件移送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审...[ 查看全文 ]

司考刑事诉讼法逮捕重点法条复习

每天挤出时间,坚持复习司法刑事诉讼法,每天看一些刑事诉讼法考点,辅以,有恒心的人才有可能成功。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刑事诉讼法逮捕重点法条复习”,欢迎您阅读下载!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逮捕重点法条复习 第60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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