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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第三人

考友们还有哪些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的考点没有背熟呢?详情请看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第三人”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处于参加之诉的原告地位,注意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本诉的原告申请撤诉时的处理。(意见第160条):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在法院准许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本诉的原告与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一)参诉根据: 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1、实务中的几种常见类型 (1)连环合同引起的诉讼 (2)因使用原材料加工成品引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的若干规定》中第9条、第10条以及第11条中关于不能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具体规定。 第9条规定,受诉人民法院对于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无直接牵连和不负有返还或者赔偿义务的人,以及与原告或被告约定仲裁或有约定管辖的案外人,或者专属管辖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均不得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 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中,对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以外的人,证据已证明其已经提供了合同约定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 [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第三人的相关文章

司考民事诉讼法讲义:财产担保

加油复习司考民事诉讼法,多做题,多看看教材,理解教材中的知识点,就有希望通过司法考试!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民事诉讼法讲义:财产担保,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重点法条】第二百五十一条 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第二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应当在三十日...[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共同诉讼

加油复习司考民事诉讼法,多做题,多看看教材,理解教材中的知识点,就有希望通过司法考试!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共同诉讼,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必要共同诉讼(一)法律规定的必要共同诉讼的情形挂靠关系(意见43条)、个体工商户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意见46条)、个人合伙(意见47条)(注意与合伙组织作为当事人的区别)、企业法人分立(意见50条)、借用关系(意见52条...[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讼诉法考点:回避制度

你知道哪里有民事诉讼法知识考点下载吗?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民事讼诉法考点:回避制度”,欢迎您阅读下载!众所周知,任何人不能担任与自己有关案件的法官,这正是回避制度所要解决的问题所在。因此,为了保证民事案件的公正审理,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有关人员退出案件的审理活动或者其他诉讼活动的法律制度,就称为回避制度。  2-4 甲诉乙宅基地纠纷一案,由吴法官独任审判。在本案庭审中,甲得知吴审判...[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条之第三人

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条之第三人”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法考试临近,关于司考民事诉讼法一些还不熟悉的重要考点,朋友们一定要弄懂哦!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条之第三人 第56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知识点:诉讼代理人

考生们需要努力的复习,遇到不懂的民事诉讼法考点多钻研,才有可能通过司考民事诉讼法。“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知识点:诉讼代理人”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法定诉讼代理人的确定(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2)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间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3)法定代理人...[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条之诉讼代表人

复习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的考生们,一定不要错过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条之诉讼代表人”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重点哦,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条之诉讼代表人第54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 同...[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讲义:法院调解

“司考民事诉讼法讲义:法院调解”该资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不少考生对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还有哪些没有掌握呢?考生们一起来看看吧!学习法院调解,重点掌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法院调解的原则 法院调解的原则为自愿和合法。 二、法院调解的效力 1.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与生效判决有同等法律效力。 2.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生效。 三、不需要...[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知识点:共同诉讼

每天挤出时间,坚持复习司法民事诉讼法,每天看一些民事诉讼法考点,辅以,有恒心的人才有可能成功。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知识点:共同诉讼”,欢迎您阅读下载!1.普通共同诉讼(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2人以上。(2)诉讼标的为_______________.(1)诉讼标的为2个以上;(2)2个以上诉讼标的同类。(3)同一法院管辖,并且适用同一诉讼程序。(4)法院认为可以合并...[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庭审强制措施

多熟读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对你的司法考试复习有帮助,能让你更加熟悉知识点。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民事诉讼庭审强制措施”,欢迎您下载!年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庭审强制措施精讲第100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考点]拘传[相关法条]《民诉意见》第112条解析:拘传的适用条件:(1)只能针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根据《民诉意见》第112条:必须到...[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法条:期间、送达

相信考生们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都复习得差不多了吧,快来查漏补缺吧,详情请看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法条:期间、送达”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重点法条】 第二百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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