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拟修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并征求意见
保监会3月9日发布通知,拟修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想知道具体详情吗?跟着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一起了解一下吧,更多证券行业相关信息与资讯请关注本频道。 保监会:拟修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并征求意见 在保险业资产规模大幅增长的情况下,险资正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资产配置荒。为进一步完善险资运用管理制度,保监会3月9日发布通知,拟修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 《暂行办法》将资产证券化产品、创业投资基金等私募基金纳入险资投资范围。同时,险资可以设立不动产、基础设施、养老等专业保险资管机构,专业保险资管机构可以设立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等私募基金。 此外,对于险资近两年在二级市场的频频举牌,在此次拟修改的《暂行办法》中也有相关规定。《暂行办法》明确,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的重大股权投资,应当报中国保监会核准。重大股权投资包括:对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实施控制;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企业实施控制且投资金额较大;对拟投资企业未实施控制,但投资金额或比例达到相关标准,以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值得关注的是,这是6年来保监会对《暂行办法》的第二次修改。 2014年4月,保监会首次修改《暂行办法》,将其中险资运用的具体比例限制内容删除... [ 查看全文 ]保监会:拟修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并征求意见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