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金融市场基础知识重点:证券登记结算制度
2016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新增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科目,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第二章第四节的考点“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登记结算制度”你掌握了吗?跟着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来看一下吧,更多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考点、试题以及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本频道的更新。 2016金融市场基础知识重点:证券登记结算制度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登记结算制度 (一)证券实名制 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应当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投资者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应当保证其提交的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得将本人的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二)货银对付的交收制度 中国证券结算制度根据货银对付的原则设计。货银对付俗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是指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结算参与人在交收过程中,当且仅当资金交付时给付证券、证券交付时给付资金。货银对付原则是证券结算的一项基本原则,可以将证券结算中的违约交收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我国上市证券的集中交易主要采用净额结算方式,结算参与人必须按照货银对付原则的要求,根据清算结果,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足额交付其应付的证券和资金,并为交易行为提供交收担保。主要的担保方式是结算参与人存放一定数量的证券交易备付金。在交收完成之前,任何人不得动用用于交收的证券、资金和担保物。结算参与人未按时履行交收义务... [ 查看全文 ]2016金融市场基础知识重点:证券登记结算制度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