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深圳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简章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深圳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考生及家长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深圳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9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邮政编码:51806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证书颁发: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本科毕业生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深圳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深圳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 [ 查看全文 ]深圳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