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重点:营业税
出国留学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重点:营业税”,希望考生们都能营业税是什么。 营业税 (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我国境内: 1.“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二)营业税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1.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纳税人。 【注意】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2.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三)营业税的税目、税率 1.建筑业、文化体育业的税率为3%; 2.金融保险业、部分服务业(非生产性)、转让无形资产(仅指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的税率... [ 查看全文 ]2016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重点:营业税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