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高级经济师考试考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优点
2016年度经济师考试迫在眉睫,广大考生们在看书备考的同时,也要加深重要考点的记忆。出国留学网注册经济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高级经济师考试考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优点”,希望对考生能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经济师考试的讯息,请关注我们出国留学网。 2016高级经济师考试考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优点 (1)把国家对国有资产的监督职能与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分开。国有产权的监督职能应由设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属国有产权监督的专门机构行使,这与由人大之下的机构来实行国有资产所有权的职能存在着根本区别,因为全国人大之下的国有资产的监督机构只要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并不需要像所有者那样要干预国有公司的治理结构,而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与全国人大是立法机构和权力机构的性能相符合,这是其职能所在。国有产权的行政管理职能则由国务院的专门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行使; (2)把政府的一般行政管理职能与政府的国有产权管理职能分开; (3)把政府部门行使国有产权管理职能与国有产权的经营职能分开。(组建国有投资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 (4)国有资产控股公司成立后,国有企业原来的行业主管部门成为不具有经营性的职能部门,只存在对本行业的业务的指导和管理。对原来部门的国有企业保护的现象也不再发生,从而保证了... [ 查看全文 ]2016高级经济师考试考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优点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