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财务与会计》重点:原材料的核算
2016年税务师考试于11月份开始,考生已经进入了最后冲刺复习,复习时要重点注意这些常考的知识点。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年《财务与会计》重点:原材料的核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年《财务与会计》重点:原材料的核算 按实际成本计价 关注不同来源的存货,其成本构成不同。 (一)在途原材料的核算 企业应设置“在途物资”科目,核算企业购入的、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原材料的采购成本。 (二)原材料的收发核算 1.企业购入的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发票账单已到,并已支付款项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在途物资 预付账款 银行存款 (2)发票账单与原材料同时到达,物资验收入库,但尚未支付货款和运杂费或尚未开出商业承兑汇票的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 贷:应付账款 (3)发票账单与原材料同时到达,物资验收入库,同时支付货款和运杂费或开出商业承兑汇票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 贷:银行存款 应付票据 (4)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按暂估价值入账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下月初作相反的会计记录,予以冲回,以... [ 查看全文 ]2016年《财务与会计》重点:原材料的核算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