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审计师考试法律考点之审计法
2016年审计师考试即将到来,希望考生们能多做多记,查漏补缺,把握好时间,交一份满意的答卷,考出优异的成绩,出国留学网审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审计师考试法律考点之审计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审计法涵义和审计法律关系 (一)涵义:调整审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审计法的渊源:《宪法》关于国家审计的规定、《审计法》、关于国家审计的行政法规、关于审计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地方审计法规 我国审计法制定、实施和修订情况(略P412)。 (二)审计法律关系(P412)。由审计法所规定和保障的权利义务关系 审计法调整对象:国家审计关系--审计机关与各级政府之间的审计关系、审计机关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财政资金单位的审计关系 审计法律关系要素: (1)主体。国家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被审计单位和第三方 (2)客体。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 (3)内容。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二、审计监督的原则(掌握P412) 1、依法审计原则。审计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2、独立审计原则。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三、我国审计机关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任免(P412) 1、中央... [ 查看全文 ]2016审计师考试法律考点之审计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