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内容和要求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上海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内容和要求,更多艺术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上海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内容和要求 一、科目和分值: 声乐演唱、乐器演奏、乐理、视唱练耳。 若考生四门成绩合格,可报考音乐教育或音乐表演专业;若考生三门[声乐演唱或乐器演奏(任选一门)、乐理、视唱练耳]成绩合格,只可报考音乐表演专业。 各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三门总分300分、四门总分400分。 二、各科目考试内容和要求 1. 声乐演唱 (1)考试目的:通过考生的歌曲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及音乐表现能力等。 (2)考试要求:考生自备歌曲三首,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歌剧咏叹调等。考试时由考生本人自选一首,考官抽选一首,共演唱两首。演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评分标准:考官通过对考生的演唱技巧(40%)、音准节奏(20%)、语言风格(20%)、台风表现(20%),给予综合评分。 考生不能自带伴奏。每个声乐考场备有钢琴伴奏教师,如需伴奏,考生需提供伴奏谱(五线谱)。 2.乐器演奏 (1)乐器选择 ①钢琴演奏 ②现代器乐演奏(电子管风琴、手风琴、古典吉他) ③打击乐演奏(西洋打击乐、中国打击乐、流行打击乐) ④管弦乐器演奏(小... [ 查看全文 ]2017上海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内容和要求的相关文章
2017福建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招生省级统一考试大纲(试行)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福建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招生省级统一考试大纲(试行),更多音乐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福建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招生省级统一考试大纲(试行) 一、命题指导思想 本大纲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遵循中学音乐统编教材,参照国内大多艺术院校音乐类专业招生的考试大纲和我省中学音乐教学的实际予以制定。旨在选拔 热爱音乐与音乐教育事业、具有良好音乐专业素养与培养潜...[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