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家公务员时政评论:职业打假人
本文“2017国家公务员时政评论:职业打假人”,跟着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随着上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结束,条例中第二条最新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的职业打假将不再受保护的规定引发了消费领域的极大关注,这是自1994年消法实施后首次从法律层面上就争论20年之久的“知假买假”问题进行明确。对于职业打假人这个群体,这是否意味着将面临一种职业层面的拐点,也尤为引人关注。(10月17日《北京青年报》, 职业打假人是历史的产物。他的产生,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二是市场秩序并未得到彻底规范。随着商品经济的继续发展,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诚信意识不断提高,职业打假人终将退出历史的舞台。但从现阶段来说,职业打假人仍有存在的意义。 反对法律对职业打假人进行保护的,自然是商家。近日,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联合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等行业协会召集50多家大型商超及供应商负责人举办了一场座谈会,相关负责人对恶意打假的问题进行了“炮轰”:“我们支持打假,但是坚决反对以牟利为目的、非生活消费的索赔行为。”炮轰的原因,主要是有职业打假人恶意打假,甚至打假人自身造假,尤其是在保质期上。 打假变成假打假,这对于市场的正常发展,当然是有害的。但就... [ 查看全文 ]2017国家公务员时政评论:职业打假人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