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照顾政策项目和分值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照顾政策项目和分值,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照顾政策项目和分值 根据《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招委〔2015〕3号) 文件要求,2017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行下述录取照顾政策: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自治区级普通高中优秀学生称号者(以自治区教育厅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2、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并获自治区级(含)以上表彰的(以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3、2015年1月1日之前,... [ 查看全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照顾政策项目和分值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