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双能素质”教师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
要参加教师资格证认定考试的考生们,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宿州学院“双能素质”教师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宿州学院“双能素质”教师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 为适应应用型本科高校培养人才的需要,建立一支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较强专业实践能力的“双能素质”教师队伍,保证教学和实习实训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双能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以上教师任职资格的专任教师,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通过国家组织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会计师、工程师等)。 (二)通过国家组织的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或评审,取得中级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如律师、注册会计师、技师等)。 (三)近五年内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并取得一定的技术成果(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登记的的技术鉴定证书)。 (四)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五)近五年内主持或参与(前两名)产学研项目并在实际应用中取得显著效益(使用单位效益证明),或取得发明专利。 二、“双能素质”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 (一)凡符... [ 查看全文 ]宿州学院“双能素质”教师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