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教师资格考试作弊惩罚:三年不得再次报考
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证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陕西教师资格考试作弊惩罚:三年不得再次报考”,希望能解决广大考生的疑问。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陕西教师资格考试作弊惩罚:三年不得再次报考 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细则明确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 取得教师资格证是教师职业准入前提 细则中明确,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依法依规取得教师资格。 报考教师资格考试,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陕西省的申请人以及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暂不受理在陕港、澳、台籍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被撤销教师资格者5... [ 查看全文 ]陕西教师资格考试作弊惩罚:三年不得再次报考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