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要点:合同的订立
本文“2017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要点:合同的订立”由出国留学网监理工程师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的形式和内容(熟悉) (一)合同形式的概念和分类:合同形式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 合同的形式可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口头形式是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合同内容的合同。其他形式则包括公证、审批、登记等形式。 根据合同形式的产生依据可划分为:法定形式和约定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法定形式。 例题:《合同法》规定,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而数据电文包括( )。 A.信件; B.电报; C.电传; D.传真; E.电话记录; 答案:B、C、D。 (二)合同形式的原则:《合同法》在合同形式上的要求是以不要式为原则的。 《合同法》采用不要式原则的原因:1、合同本质对合同形式不作要求;2、市场经济要求不应对合同形式进行限制;3、国际公约要求不应对合同形式进行限制;4、电子技术对合同形式的影响。 (三)合同形式欠缺的法律后果:《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形式的不要式原则的一个重要体现还在于:即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 [ 查看全文 ]2017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要点:合同的订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