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2017知识点:社会鉴证报告
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小编们精心为广大考生准备了“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2017知识点:社会鉴证报告”,各位同学赶快学起来吧,做好万全准备,祝各位同学考试顺利通过。 (1)涉税鉴证业务基本结构:一般的涉税鉴证报告由文头、正文和报告日期三部分组成。 (2)涉税鉴证业务报告出具规范:涉税鉴证业务报告根据审核鉴证的情况不同,分为鉴证结论和鉴证意见。 提出鉴证结论的涉税鉴证报告: ①无保留意见的涉税鉴证业务报告 涉税鉴证事项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税务师应当出具无保留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 a.鉴证事项完全符合法定性标准,涉及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遵从了国家法律、法规及税收有关规定; b.税务师已经按照有关准则的规定,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审核过程未受到限制; c.税务师获取了鉴证对象信息所需充分、适当的证据,完全可以确认涉税鉴证事项的具体金额。 无保留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应当以积极方式提出鉴证结论,对鉴证对象信息提供合理保证。 ②保留意见的涉税鉴证业务报告 涉税事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 a.涉税鉴证的部分事项因税收法律、法规及其具体政策规定或执行时间不够明确; b.经过咨询或询证,对鉴证事项所涉及的具体税收政策在理解上与税收执法人员存... [ 查看全文 ]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2017知识点:社会鉴证报告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