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的职责
人大代表的职责(一) 一、主席团在召集和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时,负责下列工作: (一)确定会议召开日期; (二)决定列席会议人员名单; (三)通过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四)拟定会议议程草案、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提出主席团成员、议案审查委员会、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人员建议名单,提请大会审议通过; (五)决定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六)依照法定程序确定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镇长、副镇长的候选人名单; (七)决定对质询案的处理和将罢免案提请大会审议; (八)提出各项决议、决定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和表决;(九)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主席团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授权负责下列工作: (一)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二)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 (三)审查和批准本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并向下次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四)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交有关机关或组织研究办理,督促有关机关... [ 查看全文 ]人大代表的职责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