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理财规划师2017考试考点:界定客户财产权属
“三级理财规划师2017考试考点:界定客户财产权属”一文由出国留学网理财规划师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希望可以帮助到广大考生! 三级理财规划师2017考试考点:界定客户财产权属 一、财产所有权界定 (1)占有权 (2)使用权 (3)收益权 (4)处分权 二、个人所有权的行使 三、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四、个人所有财产界定 (一)合法收入 (二)不动产 (三)金融资产 (四)其他财产如生活用品、古董、图书资料等 五、财产共有 多个主体共享所有权。比如合伙买辆车搞运输。家庭购买一辆车。 (一)按份共有 1、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 份额可以转让。对内,按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 对外,基于共有物全部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二)共同共有 不确定份额的,共同关系消灭后,才可分割份额。 1、共同共有人的内外部关系 2、共同共有的类型 (1)夫妻共有 ①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所有。养老保险等都属于。 ②约定共有。 ③婚前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2)家庭共有 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取得的。 (3)遗产分割前的共有 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 六、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和方法 (一)分割原则 1、遵守法律 2、遵守约定 3... [ 查看全文 ]三级理财规划师2017考试考点:界定客户财产权属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