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药师2017考点:药品各种记录保存时限
“主管药师2017考点:药品各种记录保存时限”,跟着出国留学网卫生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药品各种记录、文件保存时限 1、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的情况总结 (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时按规定留存的资料和销售凭证;(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P184,12条) (2)医疗机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P185,25条) (3)医疗机构药品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P198,10条) 2、超过有效期两年的情况总结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购进疫苗时的证明文件: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P103,17条) (2)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的购销记录: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18条)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购进、分发、供应记录: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18条) 3、一年事项 (1)托运或自行运输麻醉、一类精神药申领的运输证明:有效期1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P83,52条) (2)医疗机构制剂使用过程中发现不良反应,保留的病历和有关检验、检查报告单等原始记录至少一年备查。(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P210,... [ 查看全文 ]主管药师2017考点:药品各种记录保存时限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