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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点: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的相关文章推荐

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点: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点: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 1.诉讼时效的种类 (1)普通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短期诉讼时效。下列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3)长期诉讼时效。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及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为4年。 (4)最长诉讼时效。权利侵害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1)附条件的或者附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2)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清偿期届满之日起算。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未定有履行期限或者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的请求权,依法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 [ 查看全文 ]

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点: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的相关文章

注册会计师2017年经济法要点:代理制度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2017年经济法要点:代理制度”,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代理制度 1.无权代理 (1)无权代理的概念 所谓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的代理。 【解释】无权代理的类型,包括: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2)无权代理的后果 无权代理并非当然无效。没有代...[ 查看全文 ]

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常考点:无效民事行为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常考点:无效民事行为”,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无效民事行为 1. 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3)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 (4)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 (5)乘人之危所为的单方民...[ 查看全文 ]

注册会计师2017经济法要点:诉讼时效制度的一般规定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2017经济法要点:诉讼时效制度的一般规定”,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诉讼时效制度的一般规定 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推荐: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题库 解读2017报考CPA考试科目搭配 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报考指导 2017年注会考试上班族备考计划 历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率的秘密...[ 查看全文 ]

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笔记:抵押担保的效力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笔记:抵押担保的效力”,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抵押担保的效力 一、担保范围 1.有约定:从约定 2.无约定: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提示:因抵押不转移占有,故不存在“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但质权和留置权存在 二 、转让限制 1.经抵押权人同意...[ 查看全文 ]

注册会计师2017年经济法重点: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2017年经济法重点: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一)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原则上效力待定 1.被代理人追认--有效 (1)主动追认; (2)经相对人催告后1个月内予以追认; (3)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2.被代理人拒...[ 查看全文 ]

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诉讼时效的中断计算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诉讼时效的中断计算”,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诉讼时效的中断计算 (1)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2)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 查看全文 ]

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复习笔记:法律渊源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复习笔记:法律渊源”,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法律渊源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3.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5...[ 查看全文 ]

注册会计师2017经济法复习要点:法律事实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2017经济法复习要点:法律事实”,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法律事实(法律关系的变动原因) 1.事件(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 (1)人的出生与死亡 (2)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 (3)时间的经过 2.人的行为 (1)法律行为(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如订立合同) (2)事实行为(与意思表...[ 查看全文 ]

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复习要点:法律关系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复习要点:法律关系”,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如合同关系、夫妻关系)。法律关系包括三个要素:主体、内容和客体。 1.法律关系的主体(2015年多选题) (1)公民(自然人) (2)法人和其他组织 (...[ 查看全文 ]

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合同的终止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合同的终止”,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合同的终止 抵销 1.法定抵销:法定抵销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双方互负有债务,互享有债权。 效力不完全的债权不能作为主动债权而主张抵销; 如:诉讼时效完成后的债权,债权人不得主张抵销,但作为被动债权...[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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