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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讲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本文“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讲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跟着出国留学网中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1.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东的出资方式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二)注册资本VS实缴出资 1.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股份有限公司 (1)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2)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3)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 [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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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公司的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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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会计经济法考点:股权转让

本文“2017中级会计经济法考点:股权转让”,跟着出国留学网中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股权转让 1.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对外转让,都不需要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类型 转让对象 ...[ 查看全文 ]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复习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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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精选:国有独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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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讲义: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讲义:股份有限公司”,跟着出国留学网中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股份有限公司 (一)筹办阶段的合同责任 1.以发起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1)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订立的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订立合同的,公司成立后对该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公司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 查看全文 ]

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国有独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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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2017考点:关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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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复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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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2017年经济法考点:股份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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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2017考点:公司合并分立

本文“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2017考点:公司合并分立”,跟着出国留学网中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公司合并分立 (一)公司合并 1.公司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2.通知、公告债权人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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