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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残疾军人优抚办法

【北京残疾军人优抚办法】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16〕174号,以下简称《通知》)和我市有关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和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有关规定,决定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标准和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下同)的残疾抚恤金标准。 二、提高在乡残疾军人定期生活补助金标准。 三、提高烈士遗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带精神病回乡退伍军人、部分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部分烈士子女的生活补助标准(见附件3)。 四、对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达到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25元。 五、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由每人每年2.81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6万元,其中赴西藏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按照双倍标准发放,每人每年6.12万元。 六... [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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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残疾军人优抚办法2017

上海市残疾军人优抚办法2017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15〕179号)等有关政策法规的精神,现就调整本市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本市部分优抚对象等...[ 查看全文 ]

重庆市2017残疾军人优抚办法

重庆市2017残疾军人优抚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和优待,根据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以上统称优抚对象),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享...[ 查看全文 ]

2017天津残疾军人优抚办法

2017天津残疾军人优抚办法 为切实保障我市优抚对象医疗待遇,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结合贯彻《天津市拥军优属条例》和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保障范围 本实施意见适用的优抚对象包括: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在民政部门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还乡退伍军人、参战退...[ 查看全文 ]

2017内蒙古残疾军人优抚办法

2017内蒙古残疾军人优抚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维护抚恤优待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是本办法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第三条 军人...[ 查看全文 ]

新疆残疾军人优抚办法

新疆残疾军人优抚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 (1990年11月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 101次常务会议通过 1990年12月1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6号发布 199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优抚工作,根据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抚恤优待的对象: (一)正在服现役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 查看全文 ]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军人优抚办法

优抚是指优待和抚恤的简称。在中国,指国家和社会对为人民利益作出牺牲或有特殊贡献者给予的良好待遇。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军人优抚办法,欢迎阅读。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军人优抚办法 1、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以外的...[ 查看全文 ]

广西残疾军人优抚办法

广西残疾军人优抚办法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要求,近日,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对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金标准进行提高。例如对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 查看全文 ]

2017西藏残疾军人优抚办法

2017西藏残疾军人优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和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军队建设,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优抚对象),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 第三条 党政机关、社会...[ 查看全文 ]

农村退伍军人贷款政策2017

农村退伍军人贷款政策2017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规定,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和相关技术培训业务以及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繁殖和疾病防治业务的,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免征营业税。 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 查看全文 ]

60周岁退伍军人政策2017

【60周岁退伍军人政策2017】 退伍军人保险包括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两大块,从最根本的地方解决退伍军人的基本保障问题。军人在退伍之后,国家为保障其基本权益,颁布实施了一系列退伍军人保险政策。对于退伍军人来说,该保险为其解决了一部分的后顾之忧,具有重要意义。 军人在服役期间为国家奉献了无数汗水与激情,服役完毕退伍之后,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的退伍军人基本权益的保障政策。在养老保险办理中,退伍军人即可享...[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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