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出版专业初级理论与实务知识点:出版单位与著作权
出国留学网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栏目诚意推荐“2017出版专业初级理论与实务知识点:出版单位与著作权”一文,希望对广大读者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网。 一、依法尊重作者的权利 (一)尊重作者署名权 1.漏署作者姓名; 2.错印作者姓名; 3.擅自将合作作者已商定的排名顺序予以变更。 如果合作作者们事先没有约定,出版单位可以按照创作作品付出的劳动多少、作品排列顺序、作者姓氏笔画等确定署名顺序。 (二)慎重修改作品 可修改引文、数据方面的确凿错误以及不符合语言文字规范之处。 (三)明确作品使用方式和所涉权利种类 (四)使用作品及时支付报酬 没有约定的,出版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付酬标准的上限向着作权人支付报酬,并不得以出版物抵作报酬。 二、依法保护出版单位的权利 (一)出版社的权利 1.专有出版权 出版社:复制权加发行权。 互联网出版单位:再加信息网络传播权。 出版权分为"非专有出版权"和"专有出版权"。享有某作品的非专有出版权,意味着仅仅有权将该作品复制后发行,但无权禁止他人出版该作品。 享有某作品的专有出版权,则不但意味着有权将该作品复制后发行,而且还意味着有权排除包括着作权人在内的认识人以同样方式出版该作品。 专有出版权的具体内容应在合... [ 查看全文 ]2017出版专业初级理论与实务知识点:出版单位与著作权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