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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相关文章推荐

2017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土地增值税清算

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特推荐“2017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土地增值税清算”一文,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 (一)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受理: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满足清算条件之日起90日内办理清算手续)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在纳税人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天内办理清算手续)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2013年单选题考点)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相关问题的处理: 1.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收入的确认 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 [ 查看全文 ]

2017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相关文章

2017税务师《税法二》重点:房产税计税依据、应纳税额计算

“2017税务师税法二重点:房产税计税依据、应纳税额计算”由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推荐,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赶快跟着小编一起来复习吧。 知识点:房产税计税依据、应纳税额计算 ·计税依据 1.自用:房产计税余值 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缴,各地扣除比例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1)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 查看全文 ]

税务师《税法二》2017讲义:企事业单位征税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诚意整理“税务师《税法二》2017讲义:企事业单位征税”考生前来学习。 知识点:个人所得税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1.承包承租后,工商登记改为个体工商户,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承包承租后,不改变企业的性质,则先缴企业所得税,然后再征个人所得税: (1)对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承包经营、承...[ 查看全文 ]

税务师《税法二》2017知识点:个人奖金扣税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诚意整理“税务师《税法二》2017知识点:个人奖金扣税”考生前来学习。 知识点: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1.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2.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 查看全文 ]

2017税务师《税法二》要点:企事业单位计税计算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诚意整理“2017税务师《税法二》要点:企事业单位计税计算”考生前来学习。 知识点: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 1.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说明: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3500元。 税务师考试栏目为你推...[ 查看全文 ]

税务师《税法二》2017考点:稿酬所得应纳税

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为各位同学准备了“税务师《税法二》2017考点:稿酬所得应纳税”,希望对各位考生有帮助。 知识点: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收入-800)×20%×(1-30%)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收入×(1-20%)×20%×(1-30%) •稿酬所得“次”...[ 查看全文 ]

2017税务师《税法二》要点:偶然所得计税

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为各位同学准备了“2017税务师《税法二》要点:偶然所得计税”,希望对各位考生有帮助。 知识点:偶然所得、其他所得的计税方法 1.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除任何费用 2.除有特殊规定外,每次收入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3.适用20%的比例税率 4.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20% 税务师考试栏目为你...[ 查看全文 ]

税务师2017年《税法二》复习笔记:清算审核方法

“税务师2017年《税法二》复习笔记:清算审核方法”一文由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税务师2017年《税法二》复习笔记:清算审核方法 1.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 (1)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 查看全文 ]

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减免税优惠

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整理“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减免税优惠”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减免税优惠 一、基本优惠 1.已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抄本;但以副本或抄本作为正本使用的,另贴印花。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业产品收购合同。...[ 查看全文 ]

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辅导资料:税源扣缴

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辅导资料:税源扣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辅导资料:税源扣缴 一、扣缴义务人 1、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 查看全文 ]

税务师《税法二》2017讲义:扣除项目的标准

“税务师《税法二》2017讲义:扣除项目的标准”一文由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税务师《税法二》2017讲义:扣除项目的标准 扣除项目的标准—工资、薪金支出及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所得税处理 一、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提示1】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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