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放权部分学位授予单位自主新增学位点
出国留学考研网为大家提供【国务院】放权部分学位授予单位自主新增学位点,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国务院】放权部分学位授予单位自主新增学位点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了《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对现有研究生培养质量不高、教育资源配置明显不足、现有学位点师资队伍支撑有困难的单位,原则上不再接受新增学位授权申请。同时,放权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自主审核,每年可自主新增学位点。 《办法》突出质量标准主导作用。根据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的目标,提高申请标准,加强与研究生培养的衔接,按照新增学位授予单位、新增学位授权点,分别制定起点更高、标准更严、针对性更强的申请基本条件,改变过去以分配数量指标为主要方式的做法。同时,扩大省级统筹和高校办学自主权。放权部分学位授予单位自主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点评审,探索设置新兴交叉学科学位点,这是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学位授权审核改革的方向,目的是进一步激发学位授予单位办学活力,推动其内涵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此外,《办法》加强授权审核制度的整体设计。建立常态化授权审核机制,将学位授权分为新增学位授权审核和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两部分,新增学位授权审核侧重于增量结构调整,每3年实施一次,学位... [ 查看全文 ]【国务院】放权部分学位授予单位自主新增学位点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