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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

“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一文由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证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可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如下: 第二十四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省考委即应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 应考者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或转专业参加考试的,按考籍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 (一)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 (三)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获得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 第二十六条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二十七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毕业时间,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 教师资格证考试栏目为您推荐: 教师资格证说课稿 教师资格证面试题库 教师资格合格证明有效期限 2017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 2017上半年教师资格证成绩查询时间及入口汇总... [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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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办法

“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办法”一文由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证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可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法如下: 第十七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由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逐步建立题库,实现必要的命题标准化。 试题(包括副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 第十八条 各专业考试计划...[ 查看全文 ]

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新专业必备条件

“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新专业必备条件”一文由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分享,更多信息,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可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新专业必备条件如下: (一)有健全的工作机构,必要的专职人员和经费;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一条规定的主考学校; (三)有专业考试计划; (四)有保证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心要条件。 第十四条 开考承认学历的新专业,一般应在普通高等...[ 查看全文 ]

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地市考委的职责

“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地市考委的职责”一文由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证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可知,地市考委的职责如下: 第九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所辖地区(以下简称“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地市考委”)在地区行署或市(区)人民政府领导和省考委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地市考委的职责是:...[ 查看全文 ]

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考委的职责

“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考委的职责”一文由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证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可知,省考委的职责如下: 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和考委指导下进行工作。省考委的组成,参照考委的组成确定。 省考委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 查看全文 ]

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职责

“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职责”一文由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证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可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第六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考委”)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考委由国务院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 查看全文 ]

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本文“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跟着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证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完善高等教育体系,根据宪法第十九条“鼓励自学成才”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 查看全文 ]

2017教师法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文“2017教师法相关的法律责任”由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证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可知,教师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五条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 查看全文 ]
2017-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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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有关教师待遇的相关条例

本文“2017有关教师待遇的相关条例”由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证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可知,教师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 查看全文 ]
2017-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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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有什么学历

本文“2017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有什么学历”由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证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可知,教师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 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 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 查看全文 ]

2017教师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2017教师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可知,教师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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