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一练(2017.06.16)
欢迎阅读由出国留学网小编整理的“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一练(2017.06.16)”,更多会计职称考试资讯请关注本站!单项选择题1、甲、乙、丙、丁四家公司与杨某、张某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杨某与张某拟以120万元货币出资外,四家公司的下列非货币财产出资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公司以其商誉作价50万元出资B、乙公司以其特许经营权作价50万元出资C、丙公司以其非专利技术作价60万元出资D、丁公司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2、甲、乙、丙于2011年3月出资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4月,该公司又吸收丁入股。2013年5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明:甲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房产,其实际价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抵偿其应出资额与实际出资额的差额。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甲不足出资的行为,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A、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B、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C、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 [ 查看全文 ]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一练(2017.06.16)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