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指南
本文“审批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指南”由小编提供,如果想获取更多的信息请及时关注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我们会及时更新的!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法律职业资格认定的申请、审核等审批事项办理。二、项目信息法律职业资格认定。三、办理依据《法官法》第五十一条;《检察官法》第五十四条;《律师法》第五条;《公证法》第十八条。《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四、五、七、八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第八条;《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第八条。四、受理机关(一)初审机关:地(市、州)司法局、直辖市司法局。(二)复审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五、认定机关司法部。六、审批数量无审批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符合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参加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严禁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八、申请材料九、申请受理(一)受理方式1.司法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公告申请受理、认定审核工作程序、时间、地点、网址及联系方式等。2.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填报申请人信息。3.申请人到地(市、州)司法局、直辖市司法局申请受理工作场所提交申请材料。4.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初审机关受理申请,出具《法律职业资... [ 查看全文 ]审批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指南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