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考点: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想一次性通过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吗?那就要多背,多练,出国留学网编辑为大家准备了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考点: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欢迎参考,更多会计相关内容请关注本站!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考点: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征税范围(★★★)(13年单选、14年多选)事项土地增值税不征征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转让建筑物产权★继承★赠与(1)赠与直系亲属或者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赠与其他人(2)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投资、联营将房地产转让到投资联营企业时(暂免)投资联营企业将该房地产再转让的(双方都是一般企业)投资、联营★(一方为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企业将部分开发房产自用或出租出售房地产交换个人互换自有居住用房企业互换合作建房建成后自用建成后转让出租★抵押抵押期间抵押期满“且”发生权属转移兼并★(暂免)代建★评估增值★【总结】土地增值税属于收益性质的土地税,因此只有在发生权属转移且有增值的情况下才予征收。同学们在理解的基础上,关注出让与转让、投资联营。应纳税额计算(☆)(一)计税公式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金额(二)新建项目具体扣除标准转让项目具体扣除项目... [ 查看全文 ]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考点: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相关文章
2018年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考点:公益性捐赠支出的个人所得税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您整理2018年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考点:公益性捐赠支出的个人所得税,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有需要的小伙伴们快来参考一下吧!2018年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考点:公益性捐赠支出的个人所得税1.一般情况:≤应纳税所得额的30%对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 查看全文 ]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您整理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有需要的小伙伴们快来参考一下吧!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一)征税范围1. 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 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