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师职称经济法基础重点:征收范围
2018年的初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即将开始,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8年初级会计师职称经济法基础重点:征收范围”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2018年初级会计师职称经济法基础重点:征收范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必背考点:征税范围(★★★)(13、14年单选、多选、判断、不定项)征收范围:在我国境内“销售及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 。(一)销售及进口货物1.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注意】转让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转让商誉、出租电影拷贝均属于营改增范围。转让土地使用权仍然征收营业税。2.有偿: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注意1】加工修理的对象为有形动产。【注意2】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三)提供应税服务1.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注意1】自2014年1月“铁路运输”纳入营改增试点行业。【注意2】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税... [ 查看全文 ]2018年初级会计师职称经济法基础重点:征收范围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