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季新疆青河县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出国留学网为你带来[2017年秋季新疆青河县教师资格认定通知],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教师资格考试频道查看相关资讯,可按Ctrl+D收藏频道!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青河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工作部署,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定于2017年9月12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其中包括在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岗位上工作的在编专任教师、2017年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二、认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类人员应符合以下4个条件:(一)身份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017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三)学历条件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第七条规定的学历条件。(四)教育教学能力及其它相关条件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新教师〔2010〕8号)... [ 查看全文 ]2017年秋季新疆青河县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