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音乐学院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考研网为大家提供《哈尔滨音乐学院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哈尔滨音乐学院作为全国独立设置的十一所专业音乐学院之一、黑龙江省唯一独立设置的公办的艺术类高等院校,设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自2018年开始,正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2018年,学院共有2个一级学位授权点的14个招生方向招收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60人左右。研究方向、招生导师、初试科目、复试内容、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请参见《招生专业目录》,自命题初试科目、复试内容、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考试大纲或考试要求将另行公布。一、培养目标我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二、报考条件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 查看全文 ]哈尔滨音乐学院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