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重点:法律事实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诚意整理“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重点:法律事实”,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重点:法律事实法律事实(一)法律事件1、法律事件,是指“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2、事件可以是自然现象,如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不因人的因素造成的自然灾害;也可以是某些社会现象,如爆发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1)由自然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绝对事件;(2)由社会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相对事件。它们的出现都是不以人们(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表二、法律事实分类内容标准事件绝对事件(自然现象)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相对事件(社会现象)行为合法行为(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违法行为(等)(二)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它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最普遍的法律事实。(1)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根据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即行为的法律性质所作的分类。(2)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根据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对法律行为所作的分类。... [ 查看全文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重点:法律事实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