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8年起贫困大学毕业生可领就业补助金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福建2018年起贫困大学毕业生可领就业补助金,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福建2018年起贫困大学毕业生可领就业补助金近日,福建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 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资助工作。一、设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2018年起,高校应设立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用于补助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学生公考、考级、考证、考研、面试等。资助对象:省内高校达到毕业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本专科学生。发放标准:按 2000元/ 人标准一次性发放。经费来源:高校按比例从学费收入提取的学生资助经费、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按规定可由学校自主安排使用的资金中统筹安排。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毕业后确实无力按期偿还贷款的,可根据《福建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规程》(闽教学〔2017〕24号)有关要求,申请还款救助。三、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除享受高校就业补助金外,仍可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四、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省... [ 查看全文 ]福建2018年起贫困大学毕业生可领就业补助金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