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重点: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要参加监理工程师考试的同学们,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2018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重点: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2018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重点: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1.解决合同争议的程序(1)提交工程师决定。(2)提交争端裁决委员会决定。(3)双方协商。(4)仲裁。2.争端裁决委员会(1) 争端裁决委员会的组成。签订合同时,业主与承包商通过协商组成裁决委员会。裁决委员会可选定为1名或3名成员,一般由3名成员组成,合同每一方应提名1位成员,由对方批准。双方应与这两名成员共同并商定第三位成员,第三人作为主席。(2) 争端裁决委员会的性质。属于非强制性但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相当于我国法律中解决合同争议的调解,但其性质则属于个人委托。成员应满足以下要求:1) 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有经验;2) 在合同的解释方面有经验;3) 能流利地使用合同中规定的交流语言;1) 工作。一般在关键施工作业期间到现场考察,但两次考察的间隔时间不少于140天,离开现场前,应向业主和承包商交考察报告。2) 解决合同争议的工作。接到任何一方申请后,在工地或其他选定的地点处理争议的有关问题。(3) 报酬。付给委员的酬金分为月聘请费和日酬金... [ 查看全文 ]2018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重点: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