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一卷《法制史》重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考友们都准备好司法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司法考试一卷《法制史》重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跟着出国留学网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2018年司法考试一卷《法制史》重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一、关于代表享有的具体权利的规定1、修订前:没有规定2、修订后:在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增加1条,作为新法的第3条:“代表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四)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3、命题角度分析:新法增加了代表享有的具体权利的规定,针对新增的内容需要着重记忆:代表有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的权利;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权利和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权。二、关于完善代表履行义务的规定1、修订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3条规定:“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 [ 查看全文 ]2018年司法考试一卷《法制史》重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