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必背知识点:工伤保险
要参加初级会计师考试的同学们,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必背知识点:工伤保险”,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必背知识点:工伤保险(一)保险费的缴纳(★★)(13年多选)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链接】生育保险职工也不缴纳。(二)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13年不定项)1.工伤认定(1)应当认定——“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④患职业病的;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2)视同工伤——“与工作有间接因果关系”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 [ 查看全文 ]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必背知识点:工伤保险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