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教材《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变动内容
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为您整理并发布“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教材《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变动内容”感谢各位考友的关注与支持,更多资讯敬请关注出国留学网栏目哦!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教材《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变动内容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教材变动: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和2017年初级会计教材版相比,今年新教材发生以下变动:(1)将原“增值税法律制度”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合并为全新的“增值税法律制度”(2)新增"税收法律制度概述"(3)根据现行税收政策,更新了一系列内容,主要体现在①住宿业、建筑业和鉴证咨询业等行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②增值税的11%税率③增值税的5%征收率④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抵扣⑤超豪华小汽车加征零售环节消费税章节 (按新教材章节分布)2017年 教材页码2018年 教材页码变动内容第四章163112-113新增:第一节税收法律制度概述163-207115-148变动:第一节增值税法律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为“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其中:新增:住宿业、建筑业和鉴证咨询 等行业小规模纳税人试点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除外),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新增:自2017年5月起,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 [ 查看全文 ]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教材《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变动内容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