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出版资格考试中哪些行为属于犯罪?
2017年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已经结束,出国留学网为考生们整理了2017年吉林出版资格考试中哪些行为属于犯罪?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小编会及时更新哦。2017年吉林出版资格考试中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问:2017吉林省出版专业资格考试中哪些行为属于犯罪?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于2015年11月1日施行,其中部分新增条款与人事考试密切相关。省人事考试中心提醒广大考生诚信考试,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切勿以身试法。◆将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修改为:“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 [ 查看全文 ]2017年吉林出版资格考试中哪些行为属于犯罪?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