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案例《以案释法》:短期招用未成年人也属违法
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出国留学网为考生们整理了备考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以案释法》,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小编会第一时间更新哦。司法案例《以案释法》:短期招用未成年人也属违法编辑同志:我15岁的女儿系今年中考毕业生,在3名同伴的邀请和我们的默许下,于暑期到我家附近一家个体经营的健身会所应聘暑假工。老板张某得知女儿的身份、年龄等信息后,并没有拒绝,且安排女儿从事打扫卫生、发放宣传单等简单工作。谁知,女儿在一次发放宣传单时遭遇车祸重伤。鉴于肇事者已逃之夭夭,我们向张某索要赔偿却遭到拒绝,理由是健身会所只是利用暑期短时间使用中学生,并非正式招工,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请问,张某的说法对吗?读者 黄**黄**读者:张某的说法是错误的。一方面,张某的招聘行为属于非法使用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而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即无论什么原因、什么理由、什么时段,只要是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 [ 查看全文 ]司法案例《以案释法》:短期招用未成年人也属违法的相关文章
司法案例《以案释法》:综合工时制超过总法定时间仍要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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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出国留学网为考生们整理了备考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以案释法》,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小编会第一时间更新哦。司法案例《以案释法》:化妆品虽符合国家标准,伤害消费者亦须担责编辑同志:半个月前,我在某化妆品店购买了一款去雀斑美白面膜,因外包装盒和内包装袋上,均只写有产品成分、生产日期与厂家等,并没有提示注意事项,我便按以往习惯使用。半小时后,我脸部便出...[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