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点:合伙事务执行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诚意整理“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点:合伙事务执行”,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点: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执行1.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包括: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1)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①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③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监督权利。④合伙人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的权利。⑤合伙人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和撤销委托的权利。(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义务。①合伙事务执行人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 查看全文 ]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点:合伙事务执行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