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九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诚意整理“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九”,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九1、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B、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可以决定公司合并事项C、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D、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全部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也可以不设监事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C、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D、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3、某上市公司拟聘任独立董事一名,甲为该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的大学同学,乙为该公司中持股7%的某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丙曾任该公司财务部经理,半年前离职,丁为某大学法学院教授、兼职担任该公司子公司的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可以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的是()。A、甲B、乙C、丙D、丁4、刘某出资设立了一个一人有限... [ 查看全文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九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