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试题三
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了“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试题三”供您参考!祝考试顺利!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本网站的更新!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试题三第 1 题 (不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资料二】某外籍人士杰瑞在境内一家外国 企业中工作,2011年10月收入情况如下:(1)工资收入为20000元;(2)向某家公司转让专有技术一项,获得 特许权使用费6000元;(3)利用业余时间为某家企业进行产品设计,取得报酬24000元;(4)在某学校举办讲座,取得收入2000 元;(5)因汽车失窃,获得保险公司赔偿80000 元;(6)取得探亲费5000元。已知: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元至 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 数为1005。杰瑞取得产品设计的报酬,应缴纳的个人 所得税为()元。A. 3760 B. 3840C. 5200 D. 5760正确答案:B,第 2 题 (不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资料二】某外籍人士杰瑞在境内一家外国 企业中工作,2011年10月收入情况如下:(1)工资收入为20000元;(2)向某家公司转让专有技术一项,获得 特许权使用费6000元;(3)利用业余时间为某家企业进行产品设计,取得报酬24000元;(4)在... [ 查看全文 ]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试题三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