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广东广州花都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了《2018上半年广东广州花都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2018上半年广东花都区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11号)要求,我市今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一)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符合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二)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的人员(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二、认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广州户籍或本人在广州工作且能同时提供广州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对应届毕业生的要求见第五点“提交材料”的相关说明)。(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 [ 查看全文 ]2018上半年广东广州花都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的相关文章